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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显示正确答案及部分解释,正确为绿色,错误为红色,底部显示得分/总分''' | '''提交后显示正确答案及部分解释,正确为绿色,错误为红色,底部显示得分/总分''' | ||
<quiz display=simple > | <quiz display=simple > | ||
{依照经文,罗婆那王向佛提问,“有体无体、是实非实,如是一切皆是分别,不能了知阿赖耶识无差别相,如毛轮住,非净智境。”,这里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指的是外相。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对于罗婆那王提问中的观点的表述,理解正确的是哪些? | |||
|type="[]" coef="2"} | |||
+A、法与非法,有体无体、是实非实,这一切皆是分别的结果。 | |||
+B、法与非法(兔与兔角、自相与共相),都以误以为心外境界是真实存在的这个虚妄分别为前提。 | |||
+C、安立法与非法,是因为不知道阿赖耶识并未真实现行出心外之相,心外之相是不存在的,是无相,无相就无差别。 | |||
+D、安立法与非法,是“住于毛轮自性”的丧失智慧的不净境界,是凡夫杂染的识的境界,不是圣者智的境界。 | |||
||“如是一切皆是分别,不能了知阿赖耶识无差别相,如毛轮住非净智境”,就是法与非法、有体无体、是实非实,这一切是分别的结果。兔与兔角、自相与共相,都以心外境界是真实存在,这个虚妄分别为前提。安立法与非法,是不知道阿赖耶识显现之相是无差别,为什么相无差别?因为阿赖耶识种子现行,并未真实现行出心外之相,心外之相是不存在的,是无相,无相就无差别,因为相都不存在,哪里还会有相的差别?安立法与非法,是住于毛轮自性的丧失智慧的不净境界。什么是毛轮?就是生了翳病的眼睛显现的似毛的影,误执为的那个心外的毛。住于毛轮自性就是认为心外毛真实存在。因此是凡夫的杂染的识的境界,不是圣者智的境界。 | |||
{依照经文,“不能了知阿赖耶识无差别相”,这里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指的是外相。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为什么阿赖耶识显现之相是无差别的? | |||
|type="[]" coef="2"} | |||
+A、因为阿赖耶识种子现行,并未真实现行出心外之相,心外之相是不存在的,是无相,无相就无差别。 | |||
-B、因为阿赖耶识生出了世界,阿赖耶识是世界真正的本质,这个本质是无差别的。 | |||
+C、基于眼翳执毛模型,心外之相、这个“毛”是根本就不存在的,相都不存在,更不会有相的差别。 | |||
+D、两重无相当中的第一重无相就是无外相,三时教法讲的无外相的法义,可以理解为二时教法讲的空性,因此误以为有的各种外相是空,所以在空性上看显现之相平等、无差别。 | |||
||为什么阿赖耶识显现之相是无差别?因为阿赖耶识种子现行,并未真实现行出心外之相,心外之相是不存在的,是无相,无相就无差别,因为相都不存在,哪里还会有相的差别?(同时参考前面课程内容。) | |||
{依照经文,“如毛轮住,非净智境。”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眼翳执毛”模型,比喻把生了翳病的眼睛显现的似毛的影误执为心外的毛,这个“毛”就是指经文中的“毛轮”。 | |||
+B、“毛轮住”指的是住于毛轮的自性,这是彻头彻尾颠倒梦想的凡夫见,认为心外的“毛轮”真实存在。 | |||
-C、“毛轮”现象虽然是变化、不真实,但“毛轮”存在着凡夫理性可以把握的不变的本质,本质是凡夫境界的真实。 | |||
+D、住于毛轮的自性,这是丧失智慧的不净境界,是凡夫杂染识的境界,不是圣者智的境界。 | |||
||安立法与非法,是住于毛轮自性的丧失智慧的不净境界。什么是毛轮?就是生了翳病的眼睛显现的似毛的影,误执为的那个心外的毛。住于毛轮自性就是认为心外毛真实存在。因此是凡夫的杂染的识的境界,不是圣者智的境界。 | |||
{依照经文,“楞伽王!汝岂不见瓶等无常败坏之法,凡夫于中妄生分别”,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对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理解正确的是哪些? | |||
|type="[]" coef="2"} | |||
+A、认为瓶原先有,后来瓶破碎了,从“存在”变为了“不存在”,这都是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 | |||
+B、“有”是法,“无”是非法,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指的是“有”与“无”的差别之相。 | |||
+C、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指的是“法”与“非法”差别之相。 | |||
+D、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是凡夫心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因此是凡夫认为有差别,圣者认为无差别。 | |||
||“楞伽王!汝岂不见瓶等无常败坏之法,凡夫于中妄生分别”,这里的瓶指的就是古代的瓦罐。你难道没有看到瓦罐等易碎性事物的毁坏吗?这都是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这里的凡夫分别境界的差别之相是什么?第一,瓦罐先前在凡夫境界中存在,就表达为有。第二,后来瓦罐破碎了,在凡夫境界中从“存在”变为了“不存在”,表达为“非有”,汉译通常译作“无”。差别之相的“差别”,就是先有后无的“有”与“无”的差别。“有”是法,“无”是非法。 | |||
{依照经文,“汝岂不见瓶等无常败坏之法,凡夫于中妄生分别。汝今何故不如是知法与非法差别之相”,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这里佛陀说的法与非法是什么? | |||
|type="[]" coef="2"} | |||
-A、法与非法描述的是圣者境界与凡夫境界的差别之相。 | |||
+B、法与非法描述的是凡夫心虚妄分别所行境界的差别之相。 | |||
+C、凡夫境界的“有”是法,凡夫境界的“无”是非法。 | |||
+D、在凡夫境界存在着的事物与消亡了的事物,这两者落于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 | |||
||“汝今何故不如是知法与非法差别之相?”,这里佛陀说的法与非法是什么?法就是先前在凡夫境界中存在的瓦罐,就是“有”;非法就是在凡夫境界先前存在,后来变为不存在的瓦罐,就是“无”。“有”是法,“无”是非法。在凡夫境界存在着的事物与消亡了的这个事物,这两者落于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下句为037讲文字内容)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 | |||
{依照经文,“此是凡夫之所分别,非证智见”,佛陀所举例的“瓶等无常败坏之法”,都是凡夫虚妄分别所生起的见解,不是以圣者智慧境界见到的,为什么? | |||
|type="[]" coef="2"} | |||
+A、凡夫以为的存在,而圣者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无明凡夫非误以为心外有物的错觉。 | |||
-B、凡夫以为的“有”是虚妄的,而“非有”、这个“无”,才是圣者见到的真实。 | |||
+C、凡夫以为先有而后无,而圣者认为压根就没有凡夫以为的“有”,则更不会有“非有”(无)。 | |||
+D、圣者认为凡夫以为的“有”是虚妄的,“非有”(无)则更是凡夫的虚妄分别,是错觉上的错觉。 | |||
||“此是凡夫之所分别,非证智见”,这都是凡夫的虚妄分别所生起的见解,不是以圣者智慧境界见到的,为什么?凡夫以为先前存在过瓦罐,而圣者认为瓦罐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存在过的只是没有瓦罐,无明凡夫非误以为心外有瓦罐存在的错觉。所以先前存在过瓦罐,这个有,这个法,就是凡夫的虚妄分别,圣者绝不会这样认为。更重要的是在圣者看来根本就没有存在过的瓦罐,凡夫居然认为它后来碎了,它后来坏灭了。压根就没有存在过的东西,怎么会坏灭呢?这是错觉上的错觉。因此,认为曾经存在的瓦罐后来变为不存在,这个无,这个非法,更是凡夫的虚妄分别。 | |||
{依照经文,“凡夫堕在种种相中,非诸证者”,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这里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和nimitta是近义词,表示的都是外相。 | |||
+B、“凡夫堕在种种相中”,就是以为心外有事物存在的相,这是虚妄分别。 | |||
+C、认为“有”是法,“无”是非法,这是凡夫堕在外相之中的结果,圣者不这样看。 | |||
-D、这里的“相”,梵文是ābhāsa,表示的是似相。 | |||
||“凡夫堕在种种相中,非诸证者”。这里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这个词和nimitta是近义词,表示的都是外相。就是以为心外有事物存在的相。以上认为“有”是法,“无”是非法,这是凡夫堕在外相之中的结果,圣者不这样看。 | |||
{依照经文,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对于火烧宫殿园林的例子,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宫殿花园着火,由于材料不同,火焰表现出了长短、大小的不同,但不管火焰多么不同,都是火,这个性质完全相同。 | |||
+B、火焰就是自相,就是法;火性就是共相,就是非法。 | |||
+C、火焰与火性,落入了凡夫分别境界的法与非法的差别之相。 | |||
+D、凡夫分别境界的火焰与火性的差别之相,在圣者看来是无差别的。 | |||
||“楞伽王!如烧宫殿园林,见种种焰,火性是一,所出光焰由薪力故,长短大小各个差别。汝今云何不如是知法与非法差别之相”,宫殿花园着火,由于材料不同,火焰表现出了长短、大小的不同,但不管火焰多么不同,都是火,这个性质完全相同,上一讲讲了自相与共相,这里的火焰就是自相,就是法;这里的火性就是共相,就是非法。 | |||
{依照经文,“楞伽王!如一种子,生芽、茎、枝、叶及以花、果,无量差别”,佛陀不厌其烦地举了很多凡夫境界法与非法的例子,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对此句经文中的例子,理解正确的是哪些? | |||
|type="[]" coef="2"} | |||
+A、这差异性的芽、茎、枝、叶、花、果是凡夫分别境界的法,同一性的种子是凡夫分别境界的非法。 | |||
+B、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凡夫分别相,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 | |||
-C、凡夫分别境界的无量差别,皆是凡夫境界的非法生出来的。 | |||
+D、凡夫分别境界的无量差别,皆是圣者才能见的凡夫心虚妄分别而产生的错觉上执著以为的存在。 | |||
||“楞伽王!如一种子,生芽、茎、枝、叶及以花、果,无量差别”。凡夫感知到的芽、茎、枝、叶、花、果,这些纷繁差异性,凡夫认为是由同一性的种子产生的,而这种子能产生孕育出繁茂植物的力量,凡夫又是看不到的。这差异性的芽、茎、枝、叶、花、果是法,同一性的种子是非法。(下句为37讲文字内容)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也就是凡夫分别相,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 | |||
= | {依照经文,“外法如是,内法亦然。谓无明为缘,生蕴、界、处一切诸法,于三界中受诸趣生,有苦乐、好丑、语默、行止各各差别”,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立足圣者境界,“外法”指凡夫以为有的客观世界种种事物。 | |||
+B、立足圣者境界,“内法”指凡夫以为有的轮回中受生的生命的存在、主观世界种种事物。 | |||
+C、立足圣者境界,凡夫认为的差别的一切事物是法,引生误以为有这一切事物的错觉的凡夫心中的无明是非法。 | |||
+D、因为立足点切换到了圣者境界,因此法与非法,这里分别指“外法”和“内法”。 | |||
||“外法如是,内法亦然” ,凡夫心外事物是这样,心内也是这样。下面佛陀举了两个类似的例子,看第一个例子。看经文,“谓无明为缘,生蕴、界、处一切诸法,于三界中受诸趣生,有苦乐、好丑、语默、行止各各差别”,凡夫心中一念无明,生出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的一切事物,凡夫还认为在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中轮回受生,其中有苦乐、好丑、言语沉默、行动停止等等种种差别,这是凡夫认为的差别的一切事物是法。这里凡夫认为的差别的一切事物是法,引生误以为有这一切事物的错觉的凡夫心中的无明是非法。 | |||
{依照经文,“又如诸识,相虽是一,随于境界有上中下、染净、善恶种种差别”,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由同一相的识执取外境,凡夫就看到了生起的上中下的生命状态,生起了染净、善恶的行为活动。 | |||
+B、凡夫误以为有的“上中下、染净、善恶种种差别”皆是虚妄分别上执著以为的存在。 | |||
+C、立足圣者境界,凡夫误以为有的种种差别的生命状态、行为活动根本不存在。 | |||
+D、这里的境界和诸识,外境是法而识是非法。 | |||
||“又如诸识,相虽是一,随于境界有上中下、染净、善恶种种差别”,由同一相的识执取外境,凡夫就看到了生起的上中下的生命状态,生起了染净、善恶的行为活动。这里种种差别的生命状态、行为活动是法,同一相的识是非法。 | |||
{凡夫见到心外的差异性的世界,总是要寻找到一个同一性的东西,作为差异性世界产生的原因,这是凡夫心中根深蒂固的心结,以至于认为整个世界是由一个神创造的,这样的理论千百年来在人类文明体系中,都占据着相当显赫的位置。佛法与这样的理论的区别在哪里? | |||
|type="[]" coef="2"} | |||
+A、佛法认为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不需要给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找产生的因。 | |||
+B、佛法认为给世界找产生的因,这是戏论。 | |||
+C、在世界内给世界找产生的因的种种理论,最终都走向悖论而无法完备与自洽。 | |||
+D、佛法是在解构世界,而给世界找产生的因的种种人类文明理论,是在试图解释世界现象的无常。 | |||
||参考前面课程内容。 | |||
{依照经文,“楞伽王!非但如上法有差别,诸修行者修观行时,自智所行亦复见有差别之相。况法与非法,而无种种差别分别”,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
|type="[]" coef="2"} | |||
+A、不仅虚妄分别所行的凡夫境界有种种差别,即使是见道后的修道位的修行者在观行时,自智所证境界也有差别,这是在说初地到七地的修行。 | |||
+B、初地到七地,各地之间自智所证境界是有差别的,因为往昔作为凡夫熏习的杂染种子还在。 | |||
+C、转染成净之后,从七地登八地的重要特征,就是彻底泯灭自智所证境界的差别。 | |||
+D、初地到七地自智所证境界都难免差别,那么凡夫分别境界的法与非法,肯定有分别的差异性。 | |||
||“楞伽王!非但如上法有差别,诸修行者修观行时,自智所行亦复见有差别之相。况法与非法,而无种种差别分别”。佛陀说,不仅凡夫境界有这些种种差别,即使是见道后的修道位的修行者在观行时,他的自智所证境界也还有差别,这是在说初地到七地的修行。初地到七地,地与地之间是有差别的,因为往昔作为凡夫熏习的杂染种子还在。转染成净之后,从七地登八地的重要特征,就是彻底泯灭差别。佛陀说,初地到七地都难免差别,更何况凡夫境界的法与非法怎么会没有分别的差异性呢?肯定有差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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