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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译】“真实法者,无异无别,不来不去,一切戏论悉皆息灭。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如言执著于义。何以故?真实之法离文字故。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儿观指,不观于物。愚痴凡夫亦复如是,随言说指而生执著,乃至尽命终不能舍文字之指取第一义。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有人不解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则发狂乱。不生不灭亦复如是,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宜应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观指端。大慧!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与妄想合,流转生死。大慧!实义者,从多闻得。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恶见,身自不随,亦令他不随,是则名曰于义多闻。欲求义者应当亲近。与此相违,著文字者宜速舍离。” <noinclude>==注释==</noinclude> <noinclude>[[Category:楞伽经实]]</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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