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经导读037/课后自测B

《楞伽经导读》测试题037B

一、填空题

二、在线测试题

选择题


单选题(O字选项)每题2分;多选(口字选项)每题2分;判断题 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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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在《楞伽经》与《金刚经》中都有“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句经文,所表的法义是否相同?

A、经文相同,法义也完全相同。
B、经文相同,法义不同。
C、《金刚经》中的这句经文中的“法”指的是佛法。
D、《楞伽经》中的这句经文中的“法”指的是佛法。

2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凡夫要舍的两种法指的是“法”和“非法”,梵文是dharma和adharma,为什么凡夫要舍“法”和“非法”这两种法?

A、“二”和“分别”是凡夫的两大基本特征。
B、只要 “二”就堕入分别相。
C、二时教法用“二谛”解构凡夫的“二”,得圣者的“不二”。
D、三时教法用唯识解构凡夫的“分别”,得圣者的“无分别”。

3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法”与“非法”就是一对相待的“二”,罗婆那王为什么要问“法”与“非法”的问题?

A、“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圣者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
B、“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
C、圣者证悟的真实境界,也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
D、凡夫“分别相”,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

4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有体无体,是实非实”,依照这句经文,如何正确理解凡夫境界的“法”与“非法”的区别?

A、“法”是有体性的、有自性的,表示凡夫虚妄分别的存在。
B、“非法”是无体,就是不存在,无体性。
C、“法”是实,就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所成的实实在在的存在。
D、“非法”是非实,就是没有实在的存在性,是凡夫虚妄中的虚妄。

5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法”是有体,是实,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非法”是无体,是非实,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那什么是凡夫的“现量”和“比量”?

A、凡夫依靠感觉器官,对于具体事物的直接感知,就是凡夫的“现量”。
B、基于凡夫的“现量”而有,比度推理而得到的结果,就是凡夫的“比量”。
C、看见了这张桌子,摸到了这把椅子,就是凡夫的“现量”。
D、看见远处有烟,推测那里有火,这个有火的结论就是凡夫的“比量”。

6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怎样正确理解“兔”与“兔角”这一对“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

A、兔子在凡夫境界中是有体,是实在的,所以兔是“法”。
B、兔角是比度观待有犄角的牛而安立的名言,在凡夫境界中是无体、非实,所以兔角是“非法”。
C、兔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具体事物。
D、兔角是凡夫比度观待的推理名言。

7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自相”是“法”,那什么是“自相”?

A、“自相”是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的相。
B、“自相”可以通过凡夫的现量直接感知到的,它有体、有实。
C、“自相”是凡夫的比量,它无体、无实。
D、“自相”的一个特点,就是不变。

8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共相”是“非法”,什么是“共相”?

A、“共相”是对于不同的事物,推理抽象出的共同的特征,是凡夫比量的结果。
B、老李、老王是“自相”,人就是老李和老王的“共相”。
C、“共相”无体、非实。
D、“共相”的一个特点就是变化。

9 有人认为,人们不断推演自相与共相,最终猜测整个宇宙会不会有一个共相,并认为这个共相就是宇宙的真相,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如何正确评价这个问题?

A、提出这个问题并试图寻找这个宇宙真相的,是古希腊一些哲学家。
B、这是古希腊自然哲学的诞生的思想源头。
C、“自相”和“共相”都是真实。
D、“自相”是凡夫现量的事物,“共相”是凡夫比量的抽象,这两者落入“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

10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古希腊哲学家与佛法,在理解“自相”与“共相”上有何区别?

A、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变化的差异性,也就是自相,是不真实的,他们起名叫现象。
B、古希腊哲学家认为隐藏在现象之中或之外的,抽象出来的不变的同一性,也就是这个共相是真实的,他们起名叫本质,他们认为本质就是真相。
C、佛陀认为“自相”与“共相”都是虚妄分别,都不真实,都要舍。
D、古希腊哲学家与佛法,在理解“自相”与“共相”上,没有任何区别。

11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关于“法”与“非法”的描述正确的是哪些?

A、“法”与“非法”都是真实。
B、“共相”这个“非法”与“自相”这个“法”都与真实无关。
C、“共相”是基于“自相”的现量推理得出的比量,是错觉里的凡夫的虚妄分别上的再一次虚妄分别。
D、“共相”这个“非法”是“妄上加妄”,相比于“自相”更远离于真实。

12 很多人以为,“非法”比“法”更接近于圣者亲证的真实性,把“非法”当真实,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为什么说这是对佛陀教法的最大的误解之一?

A、佛陀的观点是“共相”和“自相”与真相无关。
B、错觉里的“自相”,这个“法”凡夫还可以现量感知;无明凡夫比量的“共相”这个“非法”,其实是错觉里的凡夫的虚妄分别上的再一次虚妄分别。
C、兔角这个“非法”比兔子这个“法”更荒谬,“共相”比“自相”更虚妄。
D、佛陀认为,“非法”玄而又玄,是比凡夫境界更高层次的存在,是从凡夫境界趋向圣者境界的阶梯,“非法”比“法”更接近于圣者亲证的真实性。

13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如何正确理解“法”与“非法”这两种要舍弃的法?

A、佛法认为“自相”的“法”不真实,“共相”的“非法”更不真实,更远离真实。
B、“共相”这个“非法”是增益上的增益,虚妄中的虚妄。
C、佛陀亲证的真实性,既不在“自相”的“法”里,也不在“共相”的“非法”里。
D、佛陀证悟的真实性是彻底地远离“自相”与“共相”二边,彻底地泯灭“法”与“非法”二边而显现的。

14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依照经文“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舍法是要舍“法”与“非法”两种法,这是佛教的关键所在,也是佛法区别于哲学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正确
错误

15 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法”与“非法”是一对相待的名言,没有兔,就不可能有兔角的名言。没有自相,就不可能有共相的安立,“法”与“非法”是二;“法”是凡夫的虚妄分别所致,“非法”比较于“法”,更接近于真实。

正确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