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6-4/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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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译】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如经中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如恒河沙,此当云何,为如言而受,为别有义?”佛告大慧:“勿如言受。大慧!三世诸佛非如恒沙。何以故?如来最胜,超诸世间,无与等者,非喻所及,唯以少分为其喻耳。我以凡愚诸外道等心恒执著常与无常,恶见增长,生死轮回,令其厌离,发胜希望,言佛易成,易可逢值。若言难遇如优昙华,彼便退怯,不勤精进。是故,我说如恒河沙。我复有时观受化者,说佛难值,如优昙花。大慧!优昙钵花无有曾见、现见、当见,如来则有已见、当见。大慧!如是譬喻非说自法。自法者内证圣智所行境界,世间无等过,诸譬喻一切凡愚不能信受。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于中而立譬喻。


【实译】“然亦有时而为建立言恒河沙等,无有相违。大慧!譬如恒沙,龟、鱼、象、马之所践[1]踏,不生分别,恒净无垢。如来圣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为其沙,外道龟、鱼竞来扰乱,而佛不起一念分别。何以故?如来本愿以三昧乐普安众生,如恒河沙无有爱憎,无分别故。


【实译】“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本性,恒与火大俱时生故。诸凡愚人谓地被烧,而实不烧,火所因故。如来法身亦复如是,如恒河沙终不坏灭。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为欲成就无量众生,普照一切诸佛大会。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不更改变而作余物。如来亦尔,于世间中不生不灭,诸有生因悉已断故。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减,投不见增。诸佛亦尔,以方便智成熟众生,无减无增。何以故?如来法身无有身故。大慧!以有身故,而有灭坏。法身无身,故无灭坏。大慧!譬如,恒沙虽苦压治,欲求苏油,终不可得。如来亦尔,虽为众生众苦所压,乃至蠢动,未尽涅槃,欲令舍离于法界中深心愿乐,亦不可得。何以故?具足成就大悲心故。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非无水也。如来亦尔,所有说法莫不随顺涅槃之流。以是说言诸佛如来如恒河沙。大慧!如来说法不随于趣,趣是坏义。生死本际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说趣?大慧!趣义是断,凡愚莫知。”


【实译】大慧菩萨复白佛言:“若生死本际不可知者,云何众生在生死中而得解脱?”佛言:“大慧!无始虚伪过习因灭,了知外境自心所现,分别转依,名为解脱,非灭坏也。是故,不得言无边际。大慧!无边际者,但是分别异名。大慧!离分别心,无别众生。以智观察内外诸法,知与所知悉皆寂灭。大慧!一切诸法唯是自心分别所见。不了知故,分别心起。了心则灭。”


【实译】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实译】观察诸导师,譬如恒河沙,

    非坏亦非趣,是人能见佛。


【实译】譬如恒河沙,悉离一切过,

    而恒随顺流,佛体亦如是。


注释

  1. 原字作“贱”,依《高丽大藏经》改为“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