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
二我,佛教术语,指人我和法我。 在佛法体系里,对凡夫所执着的自以为的真实世界的划分有很多种方法,其中最简洁的一种方法就是把它分为两类,分别起名叫“人我”和“法我”。 [1]
什么是人我?作为一个凡夫,会认为,自己内在的主观的精神世界,是一个真实存在,而且是不变的,独立的。在几十年人生当中,肉体可以变,什么都可以变,但是内在的主观精神的世界,总没有变。凡夫死死地执着的这个内在主观精神的世界的真实的存在,佛教称为“人我”。
什么是法我?当一个凡夫执着了内在主观精神的我的存在的时候,即人我存在的时候,就一定会攀缘着主观内在精神世界之外的一个世界。内在主观精神的世界,一定要依托着主观内在精神世界之外的一个外在客观的物质世界而存在。 所以当凡夫执着于有一个内在主观精神的我—人我—的存在的时候,就一定会产生第二个执着,就会认为在内在主观精神的我之外,一定有一个外在客观物质世界作为它攀缘和生存的依托对象,这个外在客观物质的世界,佛教就称为“法我”。 [2]
佛陀说凡夫首先犯了一个错误,就是非认为凡夫境界上的一切存在,不管是外在的物的存在还是内在的心的存在,总有一个常一不变的、独立存在的存在主体—就是“我”,人我、法我, [3] 这是典型的凡夫见解,而佛陀就是要解构这个见解。 [4]
佛说缘生缘起就是在解构,解构无明凡夫误以为凡夫境界真有事物存在的这个错误认识,就是在破除凡夫,在凡夫境界中增益上去的“人我”和“法我”。佛说缘生缘起就是破这个二我的增益,讲人法二无我的道理,讲诸法无生,从而引导众生证悟空性。 [5] 真实性一定是把凡夫境界彻底解构掉之后的显现,也就是把凡夫以为的二我彻底解构了,知道凡夫境界的二我压根儿不存在才能显现的真实性,它是无我显,能见真实性是二无我显。
参见:人我、法我、二我执、缘生缘起、增益
词条编写人员 词条编写:元澄
第二版:尚鹃
第一版:元澄
讨论意见:梁传旭、未Ma、真、念新、燕子
资料汇总:时雨普洽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