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三缘合生

释义

识三缘合生,佛教术语,梵文待查,外道邪见的一种,认为我、根、境这三个缘相合,就产生了识的作用。信受三缘和合的外道修行者,一定认为有心外的实有的事物,从无到有产生了,这种外道邪见也被称为“识三缘合生”模型或“根境识”模型。

《楞伽经》经文,“复次,大慧,若本无有,识三缘合生,龟应生毛,沙应出油,汝宗则坏,违决定义,所做事业悉空无益”。佛陀说,大慧,有人认为原本没有识,识是以三种缘的和合而发生作用的,三种缘分别是ātman、indriya和artha 。

第一,ātman,通常译为“我”,指生命的内在的精神主体,我看见了这张桌子,总得有个我,总得有个能看的精神主体。人可以看,猫狗牛马可以看,石头就不能看,因为石头就没有内在的精神主体。

第二,indriya,通常译为“根”,指生命体的感觉器官,比如眼根、耳根等等。我看见了这张桌子,除了有内在精神主体之外,还得有眼睛这个感觉器官。盲人因为眼睛这个感觉器官不健全,所以就看不到这张桌子。

第三,artha,通常译为“义”,所指的对象的意思,也译为“境”,我看见了这张桌子,总得有个被我看到的桌子的存在,这张桌子就是境,就是外境,就是凡夫以为的凡夫心外的事物。

“识三缘合生”,就是我、根、境这三个缘相合,就产生了识的作用,就是有一个能看的“我”这个精神主体,又有健康的“眼睛”这个感觉器官,还有一个眼睛之外能够被眼睛看到的“桌子”,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相合,就产生了“我”看见了这张“桌子”,“看见”这个眼识的作用,就这样生起了。

普遍人都会认为,我、根、境和合产生识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可是佛陀说,如果我、根、境三缘和合能够产生“识”的作用的话,乌龟也能长出毛,那沙子也能榨出油,可是乌龟根本没有毛,沙子无论如何也榨不出油。因此,佛陀说,我、根、境和合能生起识的作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信受三缘和合的外道修行者,一定认为有心外的实有的事物,从无到有产生了,外道不知道,凡夫所见的心外蕴、界、处的产生与坏灭的相续现象,其实只是自心分别的显现,不能“了境如幻自心所现”,执著心外有事物存在,执著蕴、界、处的生灭而成“破坏断灭论”。他们误以为我、根、境三缘合和而生起诸识,因为他们只是基于凡夫的计度思辨,没有亲证到圣者证悟的真实,所以把“无智”当成了“智慧”。[1]

注释

  1. 于晓非.于晓非《楞伽经》导读[OL].上海:喜马拉雅FM,2021.07[2021.08.20]:062讲. https://www.ximalaya.com/renwenjp/4347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