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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经文,“法与非法差别相者,当知悉是相分别故”,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type="[]" coef="2"}
+A、“法与非法”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也就是凡夫分别相。
+B、立足圣者境界,由于凡夫分别,误以为有心外事物的相,所以才有凡夫分别境界的法与非法的差别。
+C、误以为有凡夫分别境界的法与非法差别之相的根本原因,就是“分别”!
+D、凡夫分别相,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因此这句经文是立足圣者境界破增益。
||“楞伽王,法与非法差别相者,当知悉是相分别故”,佛陀说,楞伽王啊,你要知道,就是由于凡夫分别,有心外事物的相,所以才有法与非法的差别。(以及37讲文字内容)法与非法这对二,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也就是凡夫分别相,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


{对照梵文本,经文“何者是法?所谓二乘及诸外道,虚妄分别说有实等为诸法因”,可以分为三段来解释。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type="[]" coef="2"}
+A、法就是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的“所分别”,即“眼翳执毛”模型中的“毛”,就是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无明凡夫以为存在,而圣者认为根本不存在的。
+B、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认为所分别的法有产生的因,即世俗因果,而在圣者看来,世俗因果就是戏论,圣者认为只有胜义因果,即为虚妄分别找因。
-C、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认为虚妄分别是明明没有诸法而非误以为有诸法的原因。
+D、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认为所分别的法原本就是真实存在,还有作用,这是与圣者完全颠倒的见解。
||“楞伽王,何者是法?所谓二乘及诸外道,虚妄分别说有实等为诸法因”,这句经文,对照梵文本可以分为三段来解释。第一段,佛陀说,楞伽王啊,什么是法?法就是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的“所分别”。什么是所分别?就是把生了翳病的眼睛显现的似毛的影误执为心外的毛,这个毛就是所分别,就是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无明凡夫以为存在,而圣者认为根本不存在。第二段,而且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还认为这个所分别的法有产生的因,注意这就是世俗因果。在圣者看来,这个世俗因果就是给老王梦中的老虎找妈,是戏论。给这个毛找产生的原因就是戏论,因为毛根本不存在,不存在怎么有产生的原因?找原因也只能是为心外没有毛,可无明凡夫非误以为心外有毛的错觉找原因,为虚妄分别找原因,这就是胜义因果。第三段,而且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还说这所分别的法原本就是真实存在,还有作用。


{依照经文,“如是等法应舍应离,不应于中分别取相”,中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就是外相。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应舍离怎样的法,不应于中分别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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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舍离“眼翳执毛”模型中的“毛”,不应分别执著“毛”的相。
-B、应舍离佛陀亲证的真正的真实性。
+C、应舍离遍计所执自性,不应分别执著遍计所执的法的相。
+D、应舍离无明凡夫以为存在,而圣者认为根本不存在的法,不应分别执著压根就不存在的法的相。
||法就是外道、声闻、缘觉和凡夫的“所分别”。什么是所分别?就是把生了翳病的眼睛显现的似毛的影误执为心外的毛,这个毛就是所分别,就是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无明凡夫以为存在,而圣者认为根本不存在。佛陀说这样所分别的法应该舍离,不应该执著所分别的法的相。这里的“相”梵文是lakṣaṇa,就是外相。
{依照经文,“见自心法性,则无执著”,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怎么才能做到不执著所分别的法的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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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立足凡夫境界,知道所分别的法的根本特征仅仅是自心所生,就不会再执著了。
+B、立足圣者境界,知道所分别的法的根本特征仅仅是自心所现,并没有真实产生,就不会再执著了。
+C、立足圣者境界,知道唯识无境,就不会再执著了。
+D、立足圣者境界,知道“境界自心现”,境界并没有真实产生,就不会再执著了。
||“见自心法性,则无执著”,说怎么才能做到不执著所分别的法的相呢?那就是知道所分别的法的根本特征是自心的显现,就不会再执著了。注意是显现,不是产生。
{依照经文,“瓶等诸物,凡愚所取,本无有体。诸观行人,以毗钵舍那如实观察,名舍诸法。”其中,“毗钵舍那”表示禅定,修禅定也可译作修智观;“诸观行人”指的是登初地到七地的修行者。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何为修行者的“如实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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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修行者以智慧观凡夫分别境界的诸法本来无生、无相,是名“如实观察”。
+B、修行者观“瓶等诸物”皆是“凡愚所取,本无有体”,是名“如实观察”。
+C、修行者观只有ābhāsa(似相),没有nimitta(外相),是名“如实观察”。
-D、修行者以肉眼观瓶等诸物皆是无常败坏之法,是名“如实观察”。
||“诸观行人,以毗钵舍那如实观察,名舍诸法”,这里边出现了一个词“毗钵舍那”,它在《楞伽经》当中此时对应的梵文是 prativipaśyata。那么这个词它的通常的表达就是vipaśyanā。这个毗钵舍那,就是对这个通常地表达为vipaśyanā的音译。 那vipaśyanā是什么意思啊?我们前面的课程已经讲过了四个与禅定相关的词:dhyāna、samādhi、samāpatti、śamatha。那么这个 vipaśyanā就是在《楞伽经》当中出现的第五个表示禅定的词。前面讲过修禅定也可以叫作修止观,就是修止和修观。前面也讲过,这个“止”梵文是śamatha,有的翻译家翻译成智观(智慧的智)、妙观、内观。这里的“诸观行人”指的是登初地到七地的修行者。修行者以智观,如实观察诸法。那什么叫如实观察诸法呀?就是上一句经文“瓶等诸物,凡愚所取,本无有体”中的这个“本无有体”,也就是只有ābhāsa没有nimitta。这样的如实观察,就是舍法。观诸法,本来无生、无相,就是舍离诸法,这就是离分别。
{依照经文,“诸观行人,以毗钵舍那如实观察,名舍诸法”,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何为“舍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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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观只有ābhāsa(似相),没有nimitta(外相),这样的如实观察,就是“舍诸法”。
+B、观凡夫境界诸法,本来无生、无相,就是“舍诸法”。
-C、盘腿打坐修啥也不想,就是“舍诸法”。
+D、离分别,就是“舍诸法”。
||只有ābhāsa没有nimitta。这样的如实观察,就是舍法。观诸法,本来无生、无相,就是舍离诸法,这就是离分别。
{依照经文,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什么是“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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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法无性无相,无实体,没有分别的具体形象。
+B、兔角、石女儿等也是非法,没有实体,没有分别的相,只有世间上的名字而已,不能以识执取,也就是凡夫现量都感知不到。
+C、凡夫分别境界的共相是非法。
+D、基于凡夫现量而凡夫比度观待的推理名言——凡夫比量,是非法。
||什么是非法呢?非法无实体,非法没有分别的具体形象,非法没有产生的原因。“复有非法,所谓兔角、石女儿等,皆无性相,不可分别,但随世俗说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如兔角、石女儿,表示根本不存在。他们没有实体,没有分别的相,只有世间上的名字而已,不像瓦罐等凡夫可以执取。“以彼非是识之所取,如是分别亦应舍离”,这是非法,不能以识执取,也就是凡夫现量都感知不到,这样的名言分别的非法,更应该舍弃。(及参考37讲文字内容)什么是比量?就是基于现量而有比度推理而得到的结果。……兔与兔角这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具体事物与凡夫比度观待的推理名言,这两者落入的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
{依照经文,“如实见者,若有若无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舍非法。复有非法,所谓兔角、石女儿等,皆无性相,不可分别,但随世俗说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以彼非是识之所取,如是分别亦应舍离”,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什么是“舍非法”呢?
|type="[]" coef="2"}
+A、以智慧如实观察的修行者,不以“有无”相待来观察非法,而是观非法亦是虚妄分别所行境界,本不存在,这是“舍非法”。
+B、如实观察,基于根本不存在的凡夫现量而比度观待的推理名言——凡夫比量,这种非法更是虚妄上的虚妄,更应舍离,这是“舍非法”。
-C、既然圣者境界离言,佛就不应该说法——这种非法,应该舍离,这是“舍非法”。
+D、如兔角、石女儿这种非法,不能以识执取,凡夫现量都感知不到,这样的名言分别的非法,更应舍离,这是“舍非法”。
||“楞伽王,何者是非法?所谓诸法无性无相,永离分别。如实见者,若有若无如是境界彼皆不起,是名舍非法”,什么是非法呢?非法无实体,非法没有分别的具体形象,非法没有产生的原因。不以“从有到无”或者“从无到有”的“有无”相待,来观察非法就是舍离非法。看下一句经文,“复有非法,所谓兔角、石女儿等,皆无性相,不可分别,但随世俗说有名字,非如瓶等而可取著”,还有无实体的法,就是非法。什么呢?如兔角、石女儿。兔角就是兔子的犄角,石女儿就是没有生育功能的女人的儿子,表示根本不存在。他们没有实体,没有分别的相,只有世间上的名字而已,不像瓦罐等凡夫可以执取。看下一句经文,“以彼非是识之所取,如是分别亦应舍离”,这是非法,不能以识执取,也就是凡夫现量都感知不到,这样的名言分别的非法,更应该舍弃。
{依照经文,“汝言过去,但是分别,未来亦然”,佛陀在这里说,过去、现在、未来这个时间是凡夫虚妄分别的产物,也就是时间其实是假的。佛陀为什么在回答完罗婆那王关于法与非法的问题之后,首先就提出时间是虚妄分别这件事呢?
|type="[]" coef="2"}
+A、时间也是凡夫分别境界的非法,是佛陀要解构的,是如实见者要舍离的。
+B、佛陀解构凡夫境界,不仅要解构凡夫误以为心外存在的事物,也要解构凡夫心外事物赖以存在的时间与空间的架构。
+C、如果说凡夫心外的事物是法,那承载凡夫心外事物的时间和空间的这个架构,就是非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D、时间也是非法,佛陀讲了法与非法之后,紧接着就讲时间的虚妄,这是适时的、恰当的。
||佛陀在这里说,过去、现在、未来这个时间是凡夫虚妄分别的产物,也就是时间其实是假的。佛陀在这里说,过去、现在、未来这个时间是凡夫虚妄分别的产物,也就是时间其实是假的。佛陀为什么在回答完罗婆那王,关于法与非法的问题之后,再自由发挥的时候,首先就提出时间是虚妄分别这件事呢?大家要知道,佛陀解构凡夫境界,不仅要解构凡夫误以为心外存在的事物,也要解构凡夫心外事物赖以存在的时间与空间的架构。凡夫心外事物在哪里存在着?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着。大家注意,如果说凡夫心外的事物是法,那承载凡夫心外事物的时间和空间的这个架构,就是非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所以佛陀讲了法与非法之后,马上就讲时间的虚妄,这是适时的、恰当的。
{佛陀在很多经中说,成佛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也就是修行成佛是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该如何理解佛陀这样说法的目的呢?
|type="[]" coef="2"}
-A、为了告诉凡夫,成佛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要太执著于成佛。
-B、为了告诉凡夫,不要对成佛抱太大希望,努力做个好梦比成佛更有意义。
+C、为了让凡夫不要把成佛想的那么简单轻松。
+D、为了告诉凡夫,成佛要发起真实菩提心,要经历无数磨难才能成就。
||佛陀在很多经中说,成佛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也就是修行成佛是个漫长艰辛的过程。佛陀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佛陀让凡夫不要把成佛想的那么简单轻松,成佛要发起真实菩提心,要经历无数磨难才能成就。
{三大阿僧祇劫成佛,即生成佛,见性成佛,凡此种种让众生纠结,更引起不同教派之间比较谁高谁低的争论。基于《楞伽经导读》课程内容,如何看待这种争论?
|type="[]" coef="2"}
+A、这些争论都是戏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B、从究竟意义上讲,只有能够领受时间是虚妄的,能够领受三大阿僧祇劫与一刹那,其实根本就是“不一不异”的,这才有可能成佛。
+C、要理解佛法的方便说与究竟说的区别,不要执佛陀的方便说而起纷争。
+D、之所以有这种争论,完全是破增益不彻底的表现,时间也是佛陀要解构的非法。
||三大阿僧祇劫成佛,即生成佛,见性成佛,凡此种种让众生纠结,更引起不同教派之间比较谁高谁低的争论。其实这些争论都是戏论,都是没有意义的。从究竟处说,只有能够领受时间是虚妄的,能够领受三大阿僧祇劫与一刹那,其实根本就是“不一不异”的,这才有可能成佛。所以要理解佛法的方便说与究竟说的区别,不要执佛陀的方便说而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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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行: 第10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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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一切皆是分别,不能了知阿赖耶识无差别相”,这里的“相”,指的是外相,梵文是lakṣaṇa。
|type="()" coef="1"}
+正确
-错误


{不仅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有法与非法差别之相,即使是见道后的修道位的修行者,在观行时,自智所证境界也还有差别,这是在说初地到七地的修行。
|type="()" coef="1"}
+正确
-错误


</quiz>
{转染成净之后,从七地登八地的重要特征,就是彻底泯灭差别。
|type="()" coef="1"}
+正确
-错误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是在破增益。
|type="()" coef="1"}
+正确
-错误</qu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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