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3-22/017繁
来自楞伽经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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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譯】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
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菩譯】諸因緣和合,有生及有滅;
離於諸因緣,不生亦不滅。
【實譯】因緣共集會,是故有生滅,
分散於因緣,生滅則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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